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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起!野外违规用火,多人被罚!
作者:成都消防维保
时间:2026年3月18日 09:04
注意啦注意啦!全是真实案例,没一句废话森林草原防火不是口号别心存侥幸,别以身试法只要违规处罚、曝光、警示教育直接安排到位!别让一时疏忽毁了满山青翠平安常在风景才常在~ 典型案例曝光,这些行为不可为! "案例一" 近日,凉山州会东县淌塘镇中坪子村1组村民曾某某明知禁火期未经批准不能违规野外用火,仍在该村小坪子(小地名)处烧田埂草。 其行为已违反了《会东县人民政府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的相关规定,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五十四条,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曾某某予以行政立案查处。 "案例二"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全福街道办事处夏沟村5组村民郭某某,在自家的山林里焚烧枯枝落叶,属于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行为。郭某某受到批评教育和罚款200元的处理。 "案例三" 近日,阿坝州松潘县平坝村村民何某某在弱沟山坡违规野外用火,焚烧田边地角的枯枝烂叶,违反防火期内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用火行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处以罚款2000元的决定。 "案例四" 近日,甘孜州白玉县盖玉镇值班人员巡逻期间,发现有违规野外吸烟行为。盖玉镇迅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违规野外吸烟行为人陈某志违反防火命令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吸烟。 经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陈某志,无视防火命令,在明知防火区内禁止野外用火的前提下,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吸烟。在防火工作人员制止下,违规野外吸烟行为人陈某志才停止吸烟行为。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陈某志违反《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按照违规野外用火处置办法相关规定,盖玉镇人民政府依法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人陈某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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